2006-11-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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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字: 书

 

 

12岁的阿富汗富家爷阿米尔与人哈桑情同足。然而,在一场风比赛后,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事,阿米尔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痛苦,逼走了哈桑,不久,自己也跟随父逃往美国。
  成年后的阿米尔无法原谅自己当对哈桑的背叛。阿米再度踏上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,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,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,阿米尔该如何抉择?
  这是一部语言纯净,但真挚感人的小说,带给了美国出版界自《可爱的骨头》以来从来有过的惊喜。它出人意料地在《纽约时报》畅销书榜上长居一年有余,也是去年全美第三大畅销小说。 也许是阿富汗这个战争不段的国家为背景,也是它畅销的原因之一。

 

最近网上比较流行的一本书,草草看完,可以说对狼的描写非常到位,就是故事显得有点冗长。一部关于狼的史诗性著作,一部对中国历史进行独特解读的小说,一部可以给包括商界、文化界、学术界带来重大震撼的原创性作品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这部小说情节并不复杂。伯格在他15岁时偶然认识了公共汽车售票员,36岁的汉娜,他与这个年龄可以做他母亲的女人成了秘密情人,他为她朗读,直到有一天汉娜忽然消失。两人重逢时,他是法庭实习生,她是战犯。
  故事刚刚开始。汉娜宁愿让伯格困惑也不愿泄露自己的秘密:她曾是纳粹时期集中营的女看守。战后她隐姓埋名,不断更换自己的居住地。而更深一层的秘密是,汉娜不识字,这是她极力隐瞒的,也是他们爱情故事和她过去罪责的共同秘密……

     坦白说看不太懂,只是一个故事,不知道想表达什么思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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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enny3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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